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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太久夢幻的生活,接受現實顯得很殘酷。卻很實在~
好吧~
向來表明"一旦結婚絕不離婚"的我,
現在趨於現實考量(劈腿族越來越多)
如果第三者真的那麼愛你,或著你們真的那麼相愛
三百萬,我願意賣掉我的婚姻,我的愛情.....
當愛情可以用金錢來衡量,我不再害怕失去~
三百萬的價值,如此而已。
 
朋友聊到不想結婚的心情,悲觀的說出她覺得世上似乎沒有從一而終的愛情,男人都一個樣,劈腿偷吃。
如果這是生物的本性,法律與道德又規範的了什麼?當初轟轟烈烈的愛情又算什麼?
朋友聊到,媽媽一天不知為何,語帶歉疚的說她結婚時要給她的嫁妝只有二十萬,媽媽一臉的內疚,她卻突然覺得,怎麼那麼多~
我突然問朋友,你真的不結婚嗎?有二十萬ㄟ~
那就來個假結婚真詐財好了!  
朋友在電話那頭鎮定的說,我在這頭笑到沒力~
還挺有創意的啦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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